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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不予退还的投标保证金如何处理?

答:投标保证金的收取人是采购人,即使由采购代理机构收,也是受采购人委托。采购人收取的费用应上缴国库。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二十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采购需求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五)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缴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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