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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是什么?

0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9〕57号)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的国家政务信息系统主要包括: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实施的国家统一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国家重点业务信息系统、国家信息资源库、国家信息安全基础设施、国家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数据中心、机房等)、国家电子政务标准化体系以及相关支撑体系等符合《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规定的系统

02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7〕210号)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务信息系统是指由政府投资建设、政府和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府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务部门履行管理和服务职能的各类信息系统,包括执行政务信息处理的计算机、软件和外围设备等货物和服务。前款所称政务部门是指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级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及其直属各部门(单位)。

03


GB/T 40692-2021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

该推荐性国家标准已于2021-10-11发布,将于2022-05-01实施。

该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制定,明确了政务信息系统的定义和范围,提供了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的原则。适用于国务院各部门按照《加快推进落实<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工作方案》,对自身的“僵尸”系统进行清理,对部门内部政务信息系统进行整合。各省级、市级政府部门可参照执行本文件。

正文

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


1 范围

本标准给出了政务信息系统的定义,规定了政务信息系统的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政务信息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运维和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必不可少。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5647—2010 电子政务术语

3 术语和定义

GB/T25647—2010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政务部门 government department

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全国政协、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及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级地方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监察委、法院、检察院及其直属各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3.2信息系统 information system

具有相关组织资源(如人力资源、技术资源和金融资源)的一种信息处理系统,提供并分配信息。[GB/T 5271.1—2000,定义01.01.22]

3.3政务信息资源 government information resource

由政务部门或为政务部门采集、加工、使用、处理等的信息资源。

注:政务信息资源包括:政务部门依法采集的信息资源;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能过程中产生和生产和生成的信息资源;政务部门投资建设和外购服务获取的信息资源;政务部门依法授权管理的信息资源。

4 政务信息系统的定义

政务信息系统是由政务部门建设、运行或使用的,用于直接支持政务部门工作或履行其职能的各类信息系统。

5 政务信息系统的范围

5.1 政务信息系统组成及表现形式

执行政务信息处理的基础设施、数据系统、业务系统、服务系统均属于政务信息系统。

a) 基础设施:政务部门用于履行职能所投资建设或租用的用于感知、传输、网络、存储、计算、处理等的设备、系统、环境或服务。

例如:电子政务内网、电子政务外网、业务专网、数据中心、政务云平台或云服务、外围设备、安全保障与管理系统、安全支撑平台、安全防护设施、传感器、机房、运行维护管理系统等。

b) 数据系统:政务部门对政务信息资源进行采集、加工、使用、处理等操作的系统或工具组件。

例如:信息资源库、元数据系统、基础数据系统、主题数据系统、数据资源目录系统、数据采集系统、数据共享交换系统、数据支撑平台、数据管理系统、数据开放系统、数据安全系统等。

c) 业务系统:政务部门履行职能所投资建设或租用的处理业务、内部管理、行政办公、监管执法、统计监测的系统。

例如:办公自动化系统、视频会议系统、人事系统、财务系统、业务协同系统、监管系统、统计系统、综合管理系统等。

d) 服务系统:政务部门面向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提供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相关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数据开发利用的系统或设备。

例如:政府网站、服务支撑平台、一体化服务平台、服务移动应用、政务一体机等。

5.2 政务信息资源生命周期

支持政务部门履行其职能的过程中,涵盖政务信息资源生命周期一个或多个阶段的各类信息系统属于政务信息系统。

政务信息资源生命周期各阶段包括但不限于:

a) 政务信息资源生产(采集);

b) 政务信息资源传输;

c) 政务信息资源处理;

d) 政务信息资源存储;

e) 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

f) 政务信息资源分析;

g) 政务信息资源开放;

h) 政务信息资源服务;

i) 政务信息资源归档;

j) 政务信息资源销毁。

(注: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全文详见GB/T 40692-2021政务信息系统定义和范围,来源于国家标准全文公开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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