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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随机抽取法:工程招标评标方法你都清楚吗?从2000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开始实施,经过20多年的时间,招标投标活动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在招标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择优选择中标人,需要招标人组织评标来实现。工程招标常用的几种评标方法: 一、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二、综合评估法。 三、随机抽取法。 01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1、对于业主来说,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可以极大限度的降低项目投资成本,使业主可以以最低价格获得最优工程。 2、操作简单,节省大量时间。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相当于商务标书,标价低而且合理就能中标。简便的招标过程缩短了招标环节和程序。 3、体现“三公”原则。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可以不设标底,一切以投标人的公开报价为投标依据,以价格因素为主,其他因素为辅可以减少评委的主管倾向性,减少“暗箱操作”的可能性。 4、提高整个市场的综合水平。投标人要想拿到工程承包权就必须加强管理,减少成本,提高工程质量和企业信誉。“优胜劣汰,适者生存”同样在建筑市场适用。
1、低价抢标,高价索赔的现象层出不穷。 2、对一些中小型施工企业而言是极为不利的。他们缺乏该方面的实力和经验,很难拿到工程,这从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企业的发展。 3、评标标准难以掌控。对于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的界定存在一定的难度。评委们在评标时用社会平均成本作为衡量投标人价格是否低于成本的标准显然欠缺合理性。 02 综合评估法
1、综合评估法的适用范围很广,任何招标项目都可以采取综合评估法这种评审方式。 2、评审简单、没有难度。经济标只评审总价,只是简单的加减乘除数学计算,打分快,实行电子招投标后计算机直接计算出结果。技术标按照评标成员个人感觉打分,所以简单易行。 3、中间评标价格得满分,不鼓励高价和低价,基本不会出现报价低于成本的情况,能够保证建设项目顺利实施下去。
1、招标流于形式,虽然程序合法,但是结果并不合理,投标报价分值权重一般占比60%-70%,投标报价基本上决定了评标结果。投标人中间报价得最高分,无法体现管理水平高、成本低、竞争能力强的竞争导向,违背招标投标提高经济效益的宗旨。 2、容易造成串通投标。综合评估法基准价是由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形成的,所以是不固定的,投标人的中标几率为投标家数的几分之一,投标人联合起来,入围的单位越多,中标的几率越高。 3、主观因素多,容易形成腐败。资格预审由招标人代表、评标专家打分,招标人代表又受单位领导的委托。 4、与政府提倡的建筑企业走出国门相矛盾。国际工程项目多采用最低价评标法,我们总采用综合评估法。 03 随机抽取法
1、一定程度上贯彻并体现了招标投标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简化了招标投标的工作程序,节省了招标投标工作的成本(时间和费用)。 3、一定程度上防止了“暗箱操作”和“明投暗定”等腐败行为,有效地遏制了弄虚作假、串通投标、低价抢标等不正当手段,有利于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创廉。 4、仅适用于技术要求不高、施工标准在行业范围内比较统一、施工难度不大、资金相对确定、工期较短、造价控制在一定范围内的中小型单项工程。 5、招标人在一定程度上掌握了工程造价的主动权。
1、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违法违规危险系数大,具体条款和做法又明显地违反了我国或地方的一些法律、法规。 2、由于投标门槛低,不管投标人的技术实力、施工水平、管理水平、经济实力、工程业绩等要素,统统可以在同一个起跑线上抽签、“碰运气”。 3、适用范围有局限性,对建设规模大、造价高、性质较特殊、技术复杂的工程项目难以适用。 4、有效控制造价困难。业主自己定价违反了“市场决定价格”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规律;最终可能会形成了“合理价”对发包方和承包方都不合理的不良局面。 结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