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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给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需填写1、从业人员;2、营业收入;3、资产总额等内容。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涉及到指标名称中1,2,3没有同时满足的,有的涉及2和3,有的涉及1和2,有的涉及1和3,其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给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中,需填写1、从业人员;2、营业收入;3、资产总额等内容。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所涉及到指标名称中1,2,3没有同时满足的,有的涉及2和3,有的涉及1和2,有的涉及1和3,其他未列明行业则只要求一个从业人员,那么供应商提供该声明函的时候,是1、2、3项内容全部填写?还是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填写? 答:留言所述情形,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时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和实际情况填写,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未涉及的可不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