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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被财政局处一年内禁止投标,“信用中国”未查到记录,怎么办?

答:“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查询。如两个网站查不到,直接援引财政局的处罚文件即可。财政局作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自然是有法律效力的,在处罚期限内,该供应商没有参与政府采购的资格。

法律依据: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各级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并采取必要方式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应当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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