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招标法律法规资讯网
www.biddinglaw.com
法律
法规
中办国办
其他
规章
规范性文件
河南省
郑州市
洛阳市
新乡市
轨道交通
电力
金融
勘察
设计
施工
监理
材料
造价
代理
设备
服务
特种设备
信用
全过程咨询
保险
安保保安
规划
EPC
EOD
F+E
PPP
绿化
专项债
审计
评定分离
存转租
兼投不兼中
评审专家
单位资质
个人资格
可列入评审因素的证书
不可列入评审因素的证书
时间程序
总包专业承包覆盖关系
财政部
住建部
发改委
政采
工建
合集
亚利聊政采
财政部指导性案例
示范文本
常用资料
费用计算
其它
政府采购
工程建设
国库司留言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