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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期限是从第一天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怎么理解?答:供应商的质疑期限是从获取(购买、下载等)招标文件后第一天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法证明潜在的供应商在具体时间购买(或下载)招标文件的,其质疑期限是从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十一条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