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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达到什么标准必须招标,什么标准以下不用招标?答: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达到《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 号)规模标准以上的,必须招标,适用《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模标准以下、达到政府采购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通常采用的采购方式有: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和竞争性磋商。 法律依据 《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第五条 本规定第二条至第四条规定范围内的项目,其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招标:(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 同一项目中可以合并进行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合同估算价合计达到前款规定标准的,必须招标。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条 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采用招标方式采购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采用其他方式采购的,适用政府采购法及本条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