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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这个资格条件有什么定义么?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可以作为政府采购招标评审中的评分项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五十五条提到: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这个资格条件有什么定义么?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可以作为政府采购招标评审中的评分项么? 国库司答复:1.资格条件是指在本项目中被列为资格条件的各项因素,包括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以及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 2.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是国家保密局颁发的资质,具有该资质的供应商可以承接涉密项目的系统集成。如果某个系统集成采购项目涉密,应该将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设为资格条件。如果不涉密,就不应该将该资质设为资格条件,也不应列为评审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