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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中心受理的采购项目质疑事项,处理过程中我中心与采购人意见不一致,我中心认为采购人资格认定环节错误,不应该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采购人坚持认为没有错。这种情况下应该以谁的意见为准?还是报同级财政部门决定?我中心受理的采购项目质疑事项,处理过程中我中心与采购人意见不一致,我中心认为采购人资格认定环节错误,不应该取消投标人投标资格,采购人坚持认为没有错。这种情况下应该以谁的意见为准?还是报同级财政部门决定? 答复:采购人、代理机构应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的规定答复质疑,如供应商对答复不满意可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答复单位:国库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