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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个政府采购的项目分为三个标段进行采购,因为具体工作界面需分开,招标要求供应商兼投不兼中。截止开标前,只有三家供应商报名参与。这种情况下,开标结果将会是三家供应商各中标一个标段。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只应该就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开、评标?

留言编号:3194-3565647

尊敬国库司领导,咨询以下几个问题,请指导。
有个政府采购的项目分为三个标段进行采购,因为具体工作界面需分开,招标要求供应商兼投不兼中。截止开标前,只有三家供应商报名参与。这种情况下,开标结果将会是三家供应商各中标一个标段。请问这种情况下是否只应该就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开、评标?另外,这种情况下,为保证项目具有竞争性,须至少满足几家供应商参与,才能够实现三个标段兼投不兼中?
国库司答复:
为保证项目具有竞争性,政府采购招标项目每一分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应为3家或3家以上。留言所述一个招标项目三个分包,至少需要5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才能保证兼投不兼中。
感谢您对财政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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