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问答 >>政府采购 >>询问质疑投诉 >> 投标期间收到质疑,开标时间需要延期吗?
详细内容

投标期间收到质疑,开标时间需要延期吗?

答: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采购)公告发出后收到供应商提出质疑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供应商提出的质疑问题一一进行核实,并撰写答复函。经核实,招标(采购)文件确实存在问题并对招标(采购)文件进行了修改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通过对招标(采购)文件“澄清或者修改”程序发给潜在的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法律依据: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