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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想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水闸安全鉴定服务,可以吗?财政部综合司回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但可以采购本单位主业之外的辅助性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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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规定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某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想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购买水闸安全鉴定服务,可以吗?财政部综合司回复: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不能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但可以采购本单位主业之外的辅助性事项,属于政府采购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