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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被执行人”有没有资格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答: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查询供应商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种情形之一的,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法律依据为《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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