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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中,某供应商(小型企业)的股东(占股15%左右)是大型企业,该供应商能否参与项目?答:要看这个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是否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没有证据证明上述情形,那么该供应商可以参加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