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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中,某小微企业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制造商信息填写为经销商的信息,是否可以认定为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答:可以,供应商依法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当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十条 供应商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按照本办法规定提供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