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问答 >>政府采购 >>联合体与分包 >> 母公司与其直接控股的子公司组成联合体(两个公司均为小型企业),参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时,可以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吗?
详细内容

母公司与其直接控股的子公司组成联合体(两个公司均为小型企业),参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时,可以享受中小企业优惠政策吗?

答:可以。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第三款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