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问答 >>政府采购 >>公告公示 >> 公开招标货物项目中,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可以合并发布吗?
详细内容

公开招标货物项目中,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可以合并发布吗?

答:可以合并发布,招标文件应当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十八条第二款 公开招标进行资格预审的,招标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可以合并发布,招标文件应当向所有通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提供


seo se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