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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踩踏证明能否作为评分项?现场踩踏证明能否作为评分项?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为了确保采购效果,有时会增加现场踏勘、述标、答辩等环节。这些环节不是法定的必经程序,相关法律法规也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但采购人认为,现场踏勘环节能够使投标人更好地了解项目周围环境的情况,做出合理的投标报价、投标方案。 现场踏勘的投标人对项目更为重视,应该成为评分因素。 业内招投标行业专家认为用好现场踏勘,可以更好地为项目服务。建议对确需现场踏勘的项目,在招标文件里面明确踏勘的时间和联系人,由供应商自行选择去与不去,且也不作为评分项。同时还要做好以下三点: 一:采购人自己要做好现场踏勘,且在招标文件中尽可能将项目现状通过照片、图纸等形式提供给投标人参考。对于投标人在现场踏勘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发布补充公告,保证所有潜在投标人获得的信息是一致的。 二:要做好风险提示。即投标人通过现场踏勘掌握准确的第一手资料,便于制订科学的实施方案和风险分析,也可以准确拟定投标价格标准。投标人因现场踏勘影响投标报价、方案编制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三:还应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投标人除图纸或者招标文件缺陷等原因外,因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供应商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投标报价或提出索赔等要求。 通过在招标文件做到这三招,尽可能降低投标价过低,以及中标后施工过程中出现大量的变更和索赔纠纷的风险,真正用好现场踏勘,保障采购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