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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有权利看评标监控吗投标人有权利看评标监控吗如投标人对评标打分过程存在异议,投标人有权利看监控吗? 解民事纠纷调监控给当事人必须警察在场或者当事人跟警察协调之后才能调取。 那就对于评标现场的监控来说,投标人是没有权利去调取监控并观看,对于依法招标的项目来说。这类属于是保密信息。且公示期也不能公告详细评标分数和评标专家信息。 以《招标投标法》为例,强调采购活动原则是以公平。但同样也强调保密性,目前招投标现场录音不属于依法必须公开的项目,涉及商业机密。 如果投标人认为评标专家打分过程有异议,首先跟招标人提出异议,三天之内招标人作出答复,如对于招标人或者采购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再向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之后监管部门将实地访问现场的视频资料,包括评分细节,现录音等等,但是需要注意,监管部门查看资料信息,投标人是无权陪看的。 一般来讲,监管部门如财政局监管部门,审计,纪检部门等通过评标现场对于违法作出相应的措施。 监管参考 《政府采购法》 第三十九条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的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应清晰可辨,声像资料应作为采购文件一起归档。 第四十七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布前应当保密。 第六十六条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第二十三条财政部门处理投诉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方式。财政部门认为必要时,可以进行调查取证或者组织质证。财政部门可以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职责权限,委托有关单位或者第三方进行调查取证、检验、检测和鉴定。 第四十三条财政部门、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其他相关知情人应当对在答疑和处理投诉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信息予以保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