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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如何理解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问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1) “投标报价”是指什么? (2)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是指什么? (3) 负债率和无亏损等是否可以作为评审因素? 答 (1) 所提问题中的“投标价格”是指评审后的投标价格。该价格应该是扣除了贯彻政府采购政策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后的价格; (2)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是指综合评分法时价格、技术、商务、服务等各项评审因素的总得分; (3)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因此,作为资格条件的财务报告,包括负债率、无亏损等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