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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高承恩等36名评标专家违规行为处理的通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对高承恩等36名评标专家违规行为 处理的通报发布时间: 2020-07-07 15:57:13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 本站原创
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豫公管办〔2020〕12号
关于对高承恩等36名评标专家违规行为 处理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各评标专家: 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2019年度开展的招标投标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中,发现高承恩等36名评标专家存在违规评标行为。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违规行为 (一)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淇河南岸森林公园(鹤淇大道-泰山路段)园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违规行为 2019年2月22日,本工程评标专家高承恩(专家证书号:P192270)(下同)、许冬青(E090771)、卫爱民(E024241)、李洪斌(E081980)在初步评审阶段,以投标人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为由,否决了6家投标人的投标。经查,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除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个别行字数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尽一致外,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等内容均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二)钜桥南污水处理厂进厂主干管工程评标专家违规行为 2019年2月25日,本工程评标专家王英超(A034540)、卫萍(E057491)、于近泉(A195710)、孙保华(J050431)、马艳花(H102621)在初步评审阶段,以工程量清单未双面打印、无连续页码为由,否决了2家投标人的投标。经查,招标文件仅是“鼓励双面打印”,对“连续页码”未明确规定。 (三)淇滨区福源中学扩建(教辅楼)项目评标专家违规行为 2019年6月5日,本工程评标专家王春霞(R018861)、刘恒俊(E135870)、边宏伟(Q204200)、许苗苗(U068871)在初步评审阶段,以“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五章第2.3条规定编制投标文件”为由,否决了8家投标人的投标。经查,本工程招标文件第五章第2.3条未被列入否决投标(废标)条件。 (四)鹤壁市第一中学公共服务设施改造项目评标专家违规行为 2018年7月3日,本工程评标专家侯应武(G199330)、孙兰芳(J134471)、张红梅(Q134921)、赵谐然(H191690)、张小新(H101541)在初步评审阶段,以某投标人工程量清单玻璃雨棚暂估价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为由,否决了该投标人的投标。经查,该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玻璃雨棚暂估价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五)鹤壁市静脉产业园项目场地平整设计与施工总承包工程项目评标专家违规行为 2019年3月8日,本工程评标专家刘玉青(F191671)、杨健康(A080240)、刘双(A168380)、朱瑾(B029551)、刘安珠(E034691)在初步评审阶段,以投标函附录中说明没按照招标文件5.2.2(2)要求填写为由,否决了部分投标人的投标。经查,本工程招标文件投标函附录中为“需要说明的问题”,且5.2.2(2)未被列入否决投标(废标)条件。 (六)鹤壁市山城区陶源小区配套设施建设(配建房)项目评标专家违规行为 2018年8月27日,本工程评标专家索福善(E106600)、靳桂兰(A080841)、任夫全(K018050)、曾庆雪(C042911)在评标阶段,两个中标候选人使用同一项目业绩,涉嫌违法投标(已另案处理),没有及时发现并报告。 (七)2019年春季绿化工程(二期)评标专家违规行为 2019年3月28日,由评标专家张会侠(A060111)、王路川(A015640)、张毅(M141430)、郝保利(J007430)、朱广利(A022250)组成的本工程评标委员会在评标阶段,某中标候选人在投标函、投标函附录、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的工期要求均显示为30日历天,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但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工程进度计划与措施”部分,编制为“本工程施工工期计划为40日历天”,不符合招标文件30日历天工期的要求,评标委员会没有按照规定书面通知该投标人澄清。 (八)宝山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南部片区工业项目及道路场地平整工程评标专家违规行为 2019年11月14日,本工程评标专家王峰(专家证书号:A115640)(下同)、李海峰(E073540)、李晶(J131071)、王少云(E131501)在评标过程中,以“已标工程量清单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一致”为由,否决13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经查,投标人的工程量清单除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个别行字数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不尽一致外,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工程量等内容均与招标工程量清单一致。 以上项目评标专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四十九条、《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和评标专家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其中,鹤壁市山城区陶源小区配套设施建设(配建房)项目评标专家索福善、靳桂兰、任夫全、曾庆雪在投标人违法投标情况下,没有及时发现并报告,未按照《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否决其投标。 二、处理决定 依据《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及鹤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高承恩等36名评标专家违规行为的处理决定》(鹤建〔2020〕27号),经研究决定: (一)给予高承恩、许冬青、卫爱民、李洪斌、王英超、卫萍、于近泉、孙保华、马艳花、王春霞、刘恒俊、边宏伟、许苗苗、刘玉青、杨健康、刘双、朱瑾、刘安珠、王峰、李海峰、李晶、王少云等22名评标专家通报批评,并暂停其评标资格18个月; (二)给予索福善、靳桂兰、任夫全、曾庆雪、侯应武、孙兰芳、张红梅、赵谐然、张小新等9名评标专家通报批评,并暂停其评标资格1年; (三)给予张会侠、王路川、张毅、郝保利、朱广利等5名评标专家通报批评,并暂停其评标资格6个月。 希望各评标专家在评标活动中,切实增强法律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严格依法依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认真、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职责,正确行使否决投标权力,及时发现并报告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招标投标市场,共同营造更优招标投标营商环境。
2020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