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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厅:同意洛阳开展工程招投标改革省厅:同意洛阳开展工程招投标改革近日,河南省住建厅下发通知,同意洛阳市开展工程招标投标改革试点,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洛阳副中心城市建设。 1、探索推进评定分离:首先在适宜开展评定分离的项目中进行探索,成熟后再逐步推广。 2、简化招标前置条件:
3、取消招标文件事前备案:
4、探索实施批量打捆招标的发包模式:
5、探索实施免收投标保证金制度:
6、提升串(围)标的识别力度。
7、强化中标单位人员履职监管。
8、建立标后评估制度:重点对招标人的招标行为、招标代理机构的代理行为、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和评标专家的评标行为,组织标后评估专家组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纳入信用体系,向社会公布。 9、在招投标中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参与过程监督。 10、对信用较差的招标代理机构,提高抽查比例、频次,实施严管重罚。 |